平台首页

服贸资讯

云智库
  

人才云    

服务交易

中服云商
服贸资讯 频道首页 图片资讯 中服观察 服贸政策 宏观资讯 行业资讯 视频资讯 平台动态
中服观察   

郑若骅: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6-14



202368日上午,第十九届深圳文博会·2023中国文化贸易发展论坛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论坛由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主办,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承办。作为文博会的重要活动之一,论坛以“探索后疫情时代文化贸易创新路径”为主题,十多位嘉宾围绕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文化企业“走出去”、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文化数字化战略下文化贸易发展等议题展开研讨、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原司长郑若骅出席论坛,并发表了主题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演讲。

作为我国文化对外传播的重要方式,文化贸易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国家法治保障。当前,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换而言之,在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进程中,需要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更好地发挥该制度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中国文化产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文化产业得以蓬勃发展,发展的触角已经延伸至我们生活中的各个角落。文化产业按行业类别分别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及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等。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文化产业达12万亿元。

文化产业除了满足人们日益多样化的精神需求,将中华文化更好地传播至全球,在经济上也起到了很强的提振作用,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文化贸易助力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中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影响力近年来稳步提升。2021年,我国对外文化贸易额首次突破2000亿美元;2022年,对外文化贸易额超过2200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1%,其中文化产品进出口额1803亿美元,文化服务进出口额414亿美元。

作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文化产业走向世界,在促进我国文化对外交流和文化贸易等方面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数字经济下文化产业不断涌现新业态

当前,我国正加速互联网从2.0时代向3.0时代的迭代演进。同时,数字技术全面赋能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例如:互联网3.0时代的去平台化和区块链的应⽤,能让信息的保密性有质的增加。区块链其中⼀种应⽤——NFT因为其技术特性,所以让使⽤NFT技术有不可替代的独特性,亦是我们常常说的专利特性。火爆全球的⼈⼯智能助理ChatGPT,可以取代人进行文化领域的创作。但因为ChatGPT并不完善,使用过程存在数据泄露、威胁版权等风险,已被一些相关机构限制或禁用。

以上这些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都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而相关的监管法律还没跟上科技发展的脚步。

文化产业新业态中的监管法律面临变革

目前来看,世界各地的政府的立法监管滞后于科技的快速发展。欧盟的个⼈私隐数据保障法例立法的时候都是依据互联网2.0时代的世界中进⾏操作。美国政府虽然容许和保护美国的科技企业在国内和海外进⾏垄断性的扩张,但在美国国会的听政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美国国会对科技⾏业的技术特性、市场应⽤和资本运作,都存有巨⼤的误解和法律鸿沟,公共政策远远落后于技术爆炸。

中国政府在以国家为主导来推动技术和科技方面起了积极带头作⽤。我国的十四五规划中已经积极布局数字⼈⺠币的应用、互联网3.0时代的推广、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人工智能与产业融合等数字经济。但现阶段,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新问题,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文还是比较单薄,不够完善。

然而,文化产业要想真正“走出去”,法治保障很关键,法律服务要先行。形式多样、竞争性强、更新速度快、市场潜力大的文化产业,迫切需要高屋建瓴的立法活动来激励、规范、指引其发展。政府要更全面构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服务体系;要更深入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以更完善的法治保障使中国企业能够更快、更稳、更坚定地走出去。

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文化企业走出去

在经济新常态下,科技创新是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样,知识产权无一例外被认为是文化产业最核心最本质的价值。在当前的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世界上各国政府和企业争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对国际贸易整体的平衡与稳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不同于其他财产,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更多的法律和法规支持,以确保它们的独特性和价值。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仅可以有效增强文化产业的发展,更可以激发创新活力和经济增长。

同时,随着知识产权的积累,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如何更好地借助知识产权进行全球布局,成为了文化企业转型升级道路上的关键之一。

文化企业要‘走出去’,一定要重视知识产权,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开发、运用和保护,牢牢把握竞争的主动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强化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治理,是落实上述两方面要求的应有之义。未来在知识产权法治的激励、保障、引领下,我国文化贸易将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国际仲裁成为解决文化贸易国际争议的有利手段

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驾护航,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也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挑战。挑战在于: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客体不断涌现,文化产业边界不断扩张,权利链条增加,无形化趋势进一步显现。由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风险隐患叠加,也给知识产权保护和相关争议的解决带来新挑战和新任务。同时,数字经济缩短了创新和应用周期,对知识产权保护效率提出更高要求。

在文化产业走出去的过程中,相关新技术、新领域的知识产权国际争议逐渐增多、法律关系日趋复杂,还要求以更高效率解决争议,国际仲裁被认为是解决此类争议的理想选择。

比如:网络3.0催⽣出的元宇宙。在这个全新的虚拟空间内已经有很多的文化创意行业进驻其中。元宇宙的稳健发展迫切需要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特别是亟需制订与数字资产权利相关的各类规则。对所有⼈而言,如果失去监管,元宇宙将可能变成⼀个完全无法无天、极难追溯的空间。海外元宇宙世界存在着很多阴暗空间,⽽我国很多企业和个人都有可能直接或间接与这些空间连接,之后所衍⽣出来的法律问题,并不是我国一国现在的立法就能解决。这就牵涉到国际法与仲裁以及执法和维权。

目前,使用元宇宙的⼤部分用户都是创意⽂化和活动策划相关的推⾏者。很多海内外企业都因为害怕失去对新兴市场的控制权和主导性,积极地参与其中,但能拓展的⽤途还是非常小。⽂化创新产业界是由有创意,并愿意尝试新科技的⼈群组成。国家应该为这些业界人士创造条件,让他们可以安⼼在平台上互动和操作。国内的数据链产业已经蓬勃发展,但在应⽤到这些⾏业上还是比较少。目前NFT/DDC的应⽤,可以对整个⾏业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产⽣保护性的效果。随着互联网3.0时代的到来,相信国家将会对这些平台的技术标准、管控和追溯制定更有效的法规法则。

我国文化产业在此发展过程中,将会涉及法律维权和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等问题。我们需要深入的对全国律界⼈员和仲裁⼈员进⾏⼤规模的培训,向法律从业人员普及文化产业新业态领域的相关法律与科技知识。而利⽤各地政府进⾏试点培训,这也是中国社会制度的强项和韧性。

处理在经济新常态下的科技创新文化产业的纠纷,离不开用电子平台来进行仲裁。香港的一邦国际仲调中心(eBRAM)是一个线上解决争议的平台(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在eBRAM进行仲裁,第一有香港仲裁法的保障,在香港可就知识产权争议依法进行仲裁;第二有线上仲裁的方便和便捷,省时省钱;第三也有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来协助,有利于文化产业解决争议。除此之外,eBRAM也提供线上调解服务。知识产权争议的解决是可通过更保密更注重双方利益的调解来处理,务求获得双赢的局面,这也会积极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相信,国际仲裁和调解作为解决知识产权国际争议的有效方式,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来源:郑若骅在2023中国文化贸易发展论坛主旨演讲稿,有删减

热点推荐  
张伟:全球数字贸易将受益于工...
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
张伟:数字贸易全球化至少还要过三关
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推动服务贸易发展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一行赴重庆市...
国新办举行加快商务高质量发展...
迟福林:未来五年左右 中国的...
解读《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一行赴西咸新...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同志解读《区...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服务资讯 | 人才云 | 云智库 | 服务交易 | 中服云商

平台介绍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主办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     渝ICP备20008559号-1     渝公网安备50010602503415

服务热线:010-57245254,023-61517393(工作日09:00-17:00)

Copyright © 2021-2026 中服融创(重庆)数字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