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面临着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方面的实践困局,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实际痛点及重大问题。在研究跨境数据流动的法律问题时,充分考量我国涉及数据跨境流动的主要规范立法和配套措施外,还需要关注整个规制体系的统一与整套规制模式的标准化。基于跨境数据流动对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分析,提出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则困境,探讨东北亚国家跨境数据流动与RCEP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对接问题。强调数据自由流动的原则,并统一相关概念的界定,健全数据分级分类规则,明确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的标准。同时,还应扩充“不符措施清单”,以确保我国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在RCEP规则下的合法性。以促进辽宁省东北亚国际合作为例,提出推动辽宁省跨境数据流动的政策建议,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以推动辽宁全面振兴迎来新的突破。